新华网成都11月22日电(记者任硌)三名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冒充省安监局局长和工作人员,以办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由先后骗钱10万余元。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黄世华等三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5年。
去年12月,黄世华等三名被告人自称是四川省安监局局长和工作人员,找到成都彭州市一煤矿总经理周某,称可以给周某办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为了取得周某的信任,黄等三人事先准备了假发票、纪念品等。一番游说后,周某最终听信了黄等人的谎言,并支付了3.7万余元,请求黄尽快为自己办证。此后,黄等三人又以同样手段,骗得另一煤矿业主张某6.4万余元。
法院认为,黄世华等三名被告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办理煤矿生产许可证为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同时触犯了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根据“重法优先”原则,法院最终以诈骗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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