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记者顾瑞珍、刘晓莉)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此举标志着我国政府已正式将环境准则纳入政府采购模式。专家认为,这预示着一个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时代即将到来。
78.8%的公众愿多花钱买绿色产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众更加关注周围的环境,更加关注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环保总局的一项调查表明,68%的公众对环境非常关注,78.8%的公众愿意多花钱购买对环境有益的产品。
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认为,这是向社会发出绿色消费的信号,长期实行有利于造就生态文明的社会主流意识。
联合国统计署调查显示,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消费者的这种绿色选择行为,促进了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北京2008奥运会行动规划中明确表示:“在奥运设施建设中,广泛使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奥组委还对每一类采购产品均规定了产品的环境要求,优先选购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已颁布或正在制订地方的政府绿色采购法规,如贵阳市政府颁布了《贵阳市政府绿色采购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保障政府绿色采购。随着中国政府绿色采购的概念日益深入人心,一些行业,企业也主动地开始实施绿色采购。
首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出炉
我国2003年实施《政府采购法》后,当年政府采购额达到了1659.4亿元,占同期GDP的1.6%,与2002年相比,增长了64.4%,2006年中国政府采购额有可能突破3000亿元。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公用事业不断加强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规模将会持续增长。这次实施意见和产品清单的颁布,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绿色采购产品清单、工作程序以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时间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中国在实践中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实施意见对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和要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实施意见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首批《采购清单》是在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和产品技术性能、信誉度及市场成熟度的情况下,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选取确定的。包括:轻型汽车、复印机、打印机等14类产品81家企业856个型号的产品。
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77.9%
“正因为政府采购的规模大、示范效应明显,很多发达国家都采取法律手段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的表率作用对生产、消费模式以及社会生活产生着深刻的影响,这也正是许多国家将政府采购作为调控宏观经济发展一个重要手段的原因。”赵英民介绍说。
为了确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的缜密性和严谨性,环境标志认证部门在认证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认证程序,科学公正地做好认证工作,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表明,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欧盟多数国家都以各种形式颁布了政府绿色采购法、条例以及国家行动计划,日本、韩国等对也有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促进法。
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和环保政策,政府绿色采购对于实现宏观经济稳定、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具有积极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政府庞大的采购力量,优先购买对环境友好的环境标志产品,可以鼓励企业生产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产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同时,引导消费者去选择绿色产品,通过政府的率先垂范,实现以环境优化增长的目的。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