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事局获悉,近年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人才流动日益活跃,本市公务员人事争议纠纷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本市通过三大方式化解矛盾。
据介绍,这三种调解方式为:首先,庭前调解。针对一些当事人对人事政策法规理解有误、对单位怨气比较大的案件,详细讲解人事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于对抗情绪较大的当事人,积极动员其亲属、朋友等案件外围力量帮助做工作,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今年以来,市人事局通过庭前调解平息纠纷的案件31起,约占调解结案数的30%。
其次,加强庭中调解。在庭审过程中,注重发挥人事争议仲裁灵活性、兼容性的优势,最大限度地体现仲裁工作的人性化。去年以来,通过庭中调解结案的90起,约占调解结案数的69%。
最后,坚持庭后调解。对那些在仲裁庭上态度明显缓和、立场松动的当事人,不急于裁决,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珍惜最后的和解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