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梦游”抢劫 坐牢10年
深夜回家路上闯进他人家吓煞老两口,兰州中院以抢劫罪对该男子作出终审判决
本报记者 康慧 为您报道 夜深人静,沉睡的老汉被突然闯入的酒醉男子惊醒,老汉给了男子几百元后,酒醉男子突然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挥舞,吓得老汉夺门而出并连喊救命。 随后赶来的民警在男子家门口将其抓获。对此,酒醉男子后来称只记得拿过老人一部手机。那么,这名醉酒男子会受到何种处理呢?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酒醉男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
老人:陌生人半夜进屋要钱
2005年10月16日凌晨,82岁的王伟明老人和69岁的老伴刘娜早已入睡,突然在黑暗中发现有人趴在床边。他们以为是儿子回来了,叫了一声发现不对,进来的是个陌生人,于是王伟明赶紧穿好衣服一边说好话一边让此人(张兴)到外面说话。但这个人只是搓了搓手指。王伟明想,他肯定是要钱,就立即给了他100元。但他还是搓搓手指,并拿起坐垫将窗台上的闹钟打碎,老人见装又拿出400元放在茶几上。张兴一并将茶几上的手机装在了他的口袋里,并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对准刘娜,刘娜吓得退到卧室并将门关上。但张兴一脚就将门踹开,手里拿着玻璃瓶在刘娜的头上砸了一下,王伟明见状立即往门外跑,并大喊“救命”。张兴见王伟明往外跑,便上前抓住王伟明,将其推倒撞在了墙上,致使王伟明昏了过去。后经法医鉴定,王伟明所受伤为轻伤,刘娜为轻微伤。
醉汉:酒后回家误入他人房
回忆起事发当日的情景,那天喝得烂醉的张兴只记得当日喝过酒后,他独自回家,到自己家单元楼二楼时,他翻越了一扇窗户,然后顺着二楼防护栏爬到三楼,并进入了三楼的那个窗户。至于进入房子后他干了什么,他已经不记得了,惟一能记起的,就是他好像从房子里的茶几上拿了一部手机装在了自己的口袋里,还有两个老人给他给钱。当他酒醒时,已经被带到了派出所。他承认兜里的两张50元钱和裤子后面口袋里的钱不是自己的。
法院:构成抢劫罪判10年
2006年4月20日,城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兴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张兴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张兴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