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盐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以来,该市开展以“劳动合同促进年”的专项活动,从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劳动合同制度在广大企业的有效建立,但是从检查情况看,部分私营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对劳动合同制度意识淡薄。
据统计,目前该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7%、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2%,港澳台和外商投资等其他企业的签订率为89.9%,而私营企业签订率为78.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仅有16.9%。在“劳动合同促进年”活动中,该市劳动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抽查、促纠和建立的一系列工作,促进了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自身意识。截至目前为止,该市已经检查用人单位3630个,其中,市直788个,各县(市、区)2842个,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补签劳动合同49821份,新增参加社会保险39666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盐城市劳动合同促进年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陈必胜处长告诉记者,今年开展“劳动合同促进年”活动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有些企业劳动合同意识、工资支付意识、社会保险意识、职工权益意识淡薄,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讲诚信,特别表现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今后一段时间中,我们劳动部门将着重对上述相关法人进行重点监督、促其整改工作,真正地能让各种成分的企业都能有劳动合同制度的存在。
“目前我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的仅占17.8%,同时,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比较严重,短期化行为明显。对此,职能部门将帮助一些意识不强的企业迅速地转化用工观念,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陈必胜处长最后说。
见习记者 孟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