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昨日,第一位对北京市卫生局提出行政诉讼的患者谢小姐在宣武区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这标志着福寿螺事件走向了司法程序。同时,另三名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的患者,也已经接到宣武区法院通知,可以立案。
记者了解到,4名患者所递交的《行政起诉状》,都以北京市卫生局为被告。 他们认为,北京市卫生局在已经接获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信息报告后长达1个多月的时间里,未及时履行应急处理职责,导致自己损害事实的发生及扩大。因此,患者以北京市卫生局作为不及时为由提起了诉讼。4名患者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北京市卫生局行为违法,并给予由此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据了解,谢小姐要求的国家赔偿包括误工费和医疗费两部分,共计18525.53元。
昨晚,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将准备应诉。同时,该负责人还表达了北京市卫生局的观点:“第一,广州管圆线虫病不是法定报告病例;第二,北京初次发生这样的病例,医生需要有认知过程。”
如果这4位患者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是否会惠及其余患者呢?对此北京律师协会的邱宝昌律师说:“按照法律来讲,这个结果只适用于原告和被告,即使这4位患者胜诉了,其余的患者也不太可能获得赔偿。”
另外,曾有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她本人咨询了宣武区法院立案厅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她,行政诉讼的三个月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她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诉讼时效是从我们知道或应该知道我受到损害开始,对此,那个负责人解释说这个起点应该是卫生局8月17号向社会公布的时间,这样到现在三个月的时效已经过了。”
对此,邱律师解释说:“诉讼时效已满,患者仍享有‘诉讼权’,但是已经没有‘胜诉权’了,法院很难支持他们的请求。”(丁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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