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还贷竟私卖国有土地 茶陵一干部因贪污获刑
红网11月22日讯 (通讯员 刘黎明)
做生意亏本无力归还银行贷款,竟利用单位改制之机,将国有土地私自变卖,并将土地款9万余元贪污。11月18日,经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润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半。
刘润洪原是茶陵县云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干部,因投资做生意向银行贷款十余万,后来生意亏本,无力归还贷款。2003年茶陵县云阳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进行改制。此时身为土地科科员的刘润洪见单位还有几块土地未处理,在2003年至2004年之间私自将国有土地分六次低价变卖给了他人,共收取购地款99765元,除2580元用于办证开支外,其余97185元贪污用于偿还私人债务及个人开支。之后又采取伪造购地发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手段,为买主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案发后刘润洪主动交待作案经过,并及时将赃款全部返还,法院因此从轻判处。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