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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东京11月23日电
日军遗弃在华毒气弹伤人案第1次诉讼的二审22日在东京高等法院结审,日军老兵出庭作证,揭露日军有组织地遗弃毒气弹行为。
日本共同社的报道称,1974年发生在黑龙江的“红旗09号”船毒气弹泄露事件受害者李臣(61岁)和1982年发生的牡丹江光华街毒气事件受害者仲江(45岁)在法庭上作了意见陈述。结审后,原告和原告律师团成员在东京霞关的律师会馆举行了记者会。据原告律师透露,包括1987年齐齐哈尔市兴隆街毒气事件在内的第2次诉讼的二审也将于本月30日结审,预计东京高院会在明年早些时候作出判决。
第1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曾在2003年9月29日作出。当时东京地方法院判决原告全面胜诉,命令日本政府赔偿1.9亿日元,但日本政府方面不服而提出上诉。而第2次诉讼的一审判决中虽然法院认定日军遗弃和隐匿毒气弹的事实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曾经参与掩埋毒气弹的日军老兵小林利男(86岁)和兴梠治照(79岁)也参加了当天的记者会。他们透露了当时在上级的命令下掩埋毒气弹的情景,揭露这是日军有组织的遗弃行为。并激动地回顾得知当地人们受到毒气伤害的消息后毅然决定到法庭作证的经过。据悉,虽然跟他们相关的毒气弹埋藏地和事发地点不一样,但两人表示,当初自己的行为现在给中国人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心里感到万分抱歉。他们还分别与原告律师等人赴当地查看情景,希望避免伤人事件的再次发生。但据悉,当初的荒草地已经完全不复存在,很难再确定具体地点。
另外一位16岁时被叫到广岛县一个叫作大久野岛的小岛上制造毒气弹的老人藤本安马(80岁)本身也是毒气的受害者。他激动地控诉当时的日军的骗人行径,他说:“听说可以边学习边拿工资,但到了那里哪知道是制造毒气的学习。后来又被灌输制造毒气弹侵略中国是理所当然的军国主义教育。”
原告律师就诉讼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指出,法院需要受害者有说服力的医学证明,但对于毒气受害的医学诊断很少有前例,即便找到愿意帮忙的医生,他们也是在边学习边诊断。此外,律师们很难收集到毒气相关材料,而且部分外文资料还不能完全读懂。
除了李臣和仲江,齐齐哈尔毒气受害者丁树文也代表43名受害者出席了记者会,他们一致对无私地为诉讼案辛勤工作的日方律师和支持诉讼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并对敢于站出来揭露日军罪行的正义人士表示敬佩。李臣说:“这么多人支持我们的诉讼,更加增强了我的勇气,相信诉讼一定会胜利。” (责任编辑:黄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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