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暴徒狂打司机被网络“通缉”
文/本报记者 邱瑞贤、胡瑛、杜安娜 因为一块钱,公交车上两名男乘客凶残地暴打司机,在行凶的5分钟内,车上28名乘客全部沉默,甚至无人报警——半个月前发生在武汉街头的这一个瞬间,被摄像头记录并被制作成5分钟左右的视频挂上网,并打上“请家长不要让孩子观看”的字样。
上周,因为发出著名“通缉令”而红遍网络的网民魔杰把这段视频挂上自家博客,一夜之间被数十个网站论坛争相转载,网民反应十分激烈,其个人博客浏览量迅速飙升至近千万。 昨日,这位网络红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骇人视频:
暴徒公交车上悍然打司机
记者观看了成为不少网站第一热帖的这段视频。先是两男一女上车,向投币箱中投入一张10元纸钞,然后一男子拿了后上车乘客的5元,由于其一共3人,司机提出应付6元,不应拿走5元。双方口角几句后,男子忽然挥手扇了司机多记耳光,此时站在司机旁边的一名女子试图阻拦,也遭到男子一顿拳打脚踢。同行的另一名男子加入暴打。最后三人下车时听到司机请求乘客报警,便拾起砖头把车上的玻璃砸得粉碎。
整个过程为5分钟,司机没作任何还手。行凶者在砸玻璃后,车上的乘客大叫要下车,从画面中看到依次下车的乘客数量为28人。但是期间无一人上前阻止暴行,也无人报警。最后一个画面是受尽屈辱、身负重伤的司机独自坐在驾驶座上。
惊人传播:
一夜之间博客火遍网络
事件发生于11月7日,整段视频冲击力极强,行凶者穷凶极恶的行为被记录得真实震撼。
上周,一名叫魔杰的网民把其搬上自己的博客,标题为“魔杰2号通缉令”,他在博客中写道:武汉以及全国所有的网民,请立即查找画面中行凶的暴徒,我们必须将他们绳之以法……网友们!行动吧!请所有看到魔杰2号通缉令的博客、论坛转帖吧!用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群发吧!让更多其他媒体参与到对这两个暴徒的通缉中来吧!
发布不到24小时,这篇博客在网上引来了潮水般的反响。不仅数十个网站立即转载并放上首页热帖、制作专题,成千上万的网民看后都激动地留言评论,并热心提供各种线索。
事件进展:
当事司机不知自己成热点
昨日,本报记者辗转找到了视频中被暴打的当事人,武汉公交车司机唐常书。他告诉记者,本报是对其进行采访的第一家外地媒体。对于网上有人发出“2号通缉令”,老实的唐师傅称他“并不是很清楚”。
“我非常感谢能够有这么多人来关心这件事情,这么多人为我声讨。”对于很多网民问他当时为何不还手及躲避时,他却表示很寒心:“当时我坐的位置,根本就没办法躲。公司的服务宗旨是对乘客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他打我,我只是忍着。但说实话,我想着应该会有乘客出来劝阻一下,没想到,连说一句公道话的人都没有……”
他声音非常低落:“头部的检查结果还没有完全出来,肋骨很疼,呼吸有些困难,以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也不是很清楚……”
博主魔杰:
把其博客推旺的“第二把火”
该帖子引起了关于博客的又一轮讨论。
记者在网上发现,率先在博客中发布该视频并制作成通缉令的博主“魔杰”,俨然已经成了网络红人。他在其最近的博客文章没有掩饰对该帖迅速热火的欣喜。
这名博主“魔杰”实际上大有来头,他在网络上成名的历史颇长。作为娱乐圈中人,他过去常在博客上炮轰一些明星揭露丑闻,再加上出身娱乐记者,文字犀利、睿智,得到广大博友的一致认可,因此迅速蹿红。
今年他发起的“男司机PK女老外一号通缉令”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由于过后网民的过激行为及其行文中对事件描述得并不精确,当事人受到了非常大的困扰。
魔杰:我希望通过博客赚钱
据统计中国1.25亿网民之中已有1/10的人拥有了博客,当博客与网民关系越来越密切的时候,“博客社会”的“博客道德”、“博客规则”、“博客秩序”却是空白。
也许在网络上将出现越来越多的“魔杰”,他们基于什么动机发布信息?如何控制其发布对当事人的影响和困扰?值得思考。昨日记者与魔杰进行了对话,他坦率承认了希望利用博客作为新媒体来创造新价值的初衷。
记者:为什么想到发这个“2号通缉令”?
魔杰:我在网上看到视频之后相当气愤,搜索后只找到两个豆腐块大小的纸媒体消息,对此我感到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这么令人发指的事情竟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希望大家都来思考一下,面对暴行,为什么当时有那么多的人选择了沉默?
记者:之前你在网上发出“男司机PK女老外”的1号通缉令之后,导致产生了很多争议,据说那个男司机并没有违章?
魔杰:在“1号通缉令”发布三天后,媒体也开始质疑对当事人老牛个人隐私的曝光,包括他家的电话被打爆、被辱骂等等,这时候我觉得网民的反应有点偏激了。但我没有任何权力去操纵网友怎么说话,我只是想让老牛承认错误,从来没有煽动网友去骂他。
记者:你曾经是一个歌手,现在博客上发“通缉令”是不是有想炒作自己的因素?
魔杰:我早就不唱歌了,我所有的演艺活动都停止半年了,所以不存在炒作。不过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博客家,能够通过博客赚钱,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产生任何现金交易。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