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不是一个产业的选择,而是一个经营者的选择
主持人:这次收费出现了一个不太好的倾向,包括北京有一些KTV已经涨价了,收费立即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这方面有没有一些监管措施?
王野霏:我们建议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北京实际上现在没有收,个别的涨价行为其实跟推行这种制度是没有关系的,我们不好预测以后怎么办,但是从北京市音乐著作权收费的情况执行这几年来看,没有涨价,但是我们不能说一定不涨或者一定涨,而是经营者经营的一种战略或者经营的选择。 如果非让我预测的情况下,我大胆预测一下,实际上对于消费者来讲影响不大。一个KTV一天交的费用就一听可乐的价钱。
主持人:要看经营者的良心吗?
王野霏:还不完全是良心问题。再举一个例子,现在电涨价,我没听说哪个电影院的电影票涨价,要说影响不影响成本?肯定影响成本。至于是不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不是一个产业的选择,而是一个经营者的选择。如果涨的幅度不大,又能够接受,不必过多担心,该涨的不收费也涨,不该涨的收了费也不涨。大可不必在这个问题上顾虑这么多,我预测词曲作者的权益应该说有所保护,我们还不能说是很充分,对于经营者给了一个方便,相对来讲低成本的解决方案。对于消费者来讲,从长远来讲,原创积极性得到鼓励会消费得更好,能够看到更好的歌。
思考这个问题应该把握两点,第一点,民事权利,这个权利是谁的,法律怎么规定的,这是一个基本考虑。第二点,市场经济,供需双方,定的过高人家不买,定的过低人家不卖。卡拉OK经营者跟消费者的关系,如果KTV定的高了,大家不来,定的低了,赔了,从民事权利和市场经济这两个角度想,一定会解决,绝对不会天塌下来。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
KTV是否涨价要看行业是垄断性的行业还是开放的市场竞争行业,如果KTV定价低于成本,在公平开放性的市场当中,如果行业的利润率比较高,成本跟收入比例失调,那别的投资自然会进来,把你的利润率降下来,价格自然也得往下压。如果超出平均利润率,某一家提的价格很高,那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可以去别的家。不会因为你的版权收费对消费者产生什么影响,也不可能有人借着版权收费这个话题自己要抬高多少价格而牟取暴利,这个想法也是不现实的。
主持人:从政策出台的初衷来看,肯定是很好的初衷,听了您的描述考虑到几方面的因素,对每个方面都是有好处的,为什么出来之后起这么大的争议?这样的争议和反响是你们当时预料到的吗?
王野霏:我们没有预料到,但是我们总的想法就是目前的状况应该说从整个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来看,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同时我们当时也想,因为这个事情跟许多人的利益相关,引起大家的关注是必然的,从目前来看,反映情况比我们预想要好,大家在这块认识统一的速度比我们想象当中要快。但是工作当中还有一些疏漏,比如没有更多跟大家讲明白,或者我们的宣传没有跟上,应该说社会上对这些问题还有一些误解或者说双方沟通还不够充分。对于知识产权建设的过程来看,今天出现的情况应该说还是一个合理的正常的现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版权局和文化部不存在权力分割,也没有利益之争
主持人:在这次KTV收费里面,牵涉到两个部门:文化部和版权局,虽然收费的内容不一样,但还是引来很大争议。有地方提出建议,希望两个部门坐下来协商好,不管利益分割还是权力分割做一个很好的沟通。这点您怎么看?
王野霏:第一,不存在利益分割问题。第二,不存在权力分割问题。我一再强调这种收费是谁收的,既跟版权局没有关系,又跟文化部没有关系。法律上规定的也很清楚,文化部门是负责行业的发展审批,版权部门是维权的,不仅是维护词曲作者利益,还考虑公共利益和使用者的利益。《著作权法》一上来就说,中国的《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人、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三者的利益,既不存在利益分割的问题,也不存在权力分割的问题。没有这个问题,希望广大媒体把这个问题说清楚。
主持人:我们希望这个做法能简单操作,不要弄得特别复杂,这一点网友们也提到希望政府管理部门把很多操作简化起来。北京大概什么时候做具体的推行?
王野霏:目前来看,这件事情快慢的程度取决于我们工作做的是否扎实,协商的是否充分,方案本身是否成熟,我们不会简单操作。
目前来看,双方权利人没有提出无理要求,KTV行业也没有拒绝接受或者抗拒法律。双方应该说表现都很好,社会上有一些误解,尖锐抵制,建议大家不用这些词。大家的方式是一致促成这个事情。
主持人:谢谢王局长。
(责任编辑:秦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