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博士裸死案续:凶手隐瞒有个人财产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饶德宏) “(我)愿意补偿,但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前日,对于106万余元的索赔要求,强奸杀死女博士生的凶手熊进在法庭上如此表示。但记者昨日证实,熊进不但拥有个人财产,而且至少拥有一处不动产。
根据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10月26日出具的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产权情况表》显示,熊进与母亲、姐姐共同拥有越秀区应元路的一处不动产,一套建筑面积为60.38平米的二居室, 是熊进父亲留下来的。
在前日的庭审中,熊进把这个二居室称为自己成长的地方。那是一栋毗邻越秀公园的老房子,房龄接近20年。昨日下午该处铁门紧锁,从外面看来,里面稍有翻新,阳台上还挂着几件衣服。楼下看门的阿姨称,这房子可能租给别人了,一般很晚才会有人。
小区保安裴先生,这是以前的越秀区区委区政府宿舍,(住户)整体素质都比较高。对于熊进这个名字,裴先生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但他表示很难接受,这里出来的孩子,怎么会成了公诉人口中的“残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人。
官方资料还显示,熊进是在白云区同和镇同泰路“春晖闲庭”小区的“家”中被捕的。记者经过调查却发现,资料中提及的房屋与熊进并无关系,业主栏上填写的是一位姓吴的先生。
受害方代理律师邓先生表示,目前,被害者赵某的亲属已申请法院调查熊进的个人财产。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