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我产品首开反补贴调查
部分涉案企业已聘请美国律师积极应诉
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陈晶晶 11月21日下午5时,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向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通报,美国商务部已于美国当地时间11月20日作出了针对中国铜版纸发起反补贴调查的立案决定。
据悉,部分涉案中国企业已聘请美国律师积极应诉,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1月21日晚间也发表谈话指出,美方的这一决定,既不符合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也违反了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中方对此表示遗憾。
记者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了解到,此次美国作出对我国铜版纸发起反补贴调查的立案决定,是我国入世以来遭遇的首个美国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非常重视。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也告诉记者,实际上在一个多月前美国企业刚提出反补贴申请时,我国涉案企业就已开始积极准备应对,目前部分铜版纸企业已经聘请美国律师,准备展开应诉工作。
崇泉说,美方一方面,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采取歧视性的“替代国”做法,另一方面,又同时对中国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已经构成了对中国产品的双重歧视。
他表示,中方已向美方提供了大量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该反补贴申诉不具备立案条件,而美国商务部执意作出立案决定,既不符合规则,也不符合双方业已达成的通过磋商消除分歧的共识。中方对美方所作出的决定及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高度关注。中方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保留维护中方正当权益的任何权利。
从容应对反补贴调查
尽管还有点陌生,反补贴的“大棒”还是打过来了。
与作为企业行为的倾销相比,补贴通常是政府对某产业或行业的政策措施,因此反补贴调查的影响范围比反倾销更大。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补贴很难区分界定,国际上反补贴措施一般只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
2004年以前,我国因入世议定书中承诺的15年“非市场经济”过渡期,从未遭遇过反补贴调查。2004年4月,加拿大修改本国《特别进口措施规则》后,对我国首开反补贴调查。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遭遇了四起反补贴案件,全部来自加拿大,其中两起反补贴措施已经执行。
此次铜版纸反补贴调查立案,是我国入世之后,加拿大之外的国家首次对我产品立案反补贴调查,美国又是重要的贸易大国,此举成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新信号,并体现出一些新的思路和动向。
实际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就曾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动用过反补贴调查,即1983年底著名的“乔治敦钢铁案”,当时美国乔治敦钢铁公司申请对捷克和波兰的钢铁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此案一直上诉到美国上诉法院,才最终停止了反补贴调查;1987年我国的摇头电风扇、纺织品等产品也曾遭到过美国反补贴调查,但最终被认定为“非市场导向产业”而取消了调查。
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是否适用反补贴,WTO成员国之间一直存在争议。虽然美国整体上不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是美国的“市场导向产业”测试可以给予中国的某个具体产业“市场经济”地位。我国从未有任何产业达到过该测试的所有标准,因此也从未有任何产业单独取得过“市场经济”地位。现在,美国业界要求政府尽快降低该项测试门槛的呼声越来越高。
更有甚者,继加拿大修改本国《特别进口措施规则》后,美国和欧盟目前都已投入了“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是否适用国内法”的研讨。去年7月,美国国会众议院已通过一项《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旨在对中国商品征收反补贴税,虽然此法案目前还未经过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和总统签署、尚未正式立法生效,但美国商务部已公开表示过,如果立法受阻,美国政府将会尽力采取弥补措施。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反倾销应诉中,我国企业通常都试图要求承认自己的“市场经济地位”,使用自己的实际成本计算,以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同时,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逐渐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然而,一旦这一点上有所突破,发达国家将会顺理成章地对我国适用反补贴调查。
据统计,自1995年至今全球共有170多起反补贴案件,美国、欧盟、加拿大发起的就占到70%,其中美国约占半数。随着美国对我铜版纸的立案,以及发达国家对本国国内法的加快修订,我国产品面临反补贴调查的形势将日益严峻。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