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审计部门:若马英九遭起诉 11县市长难过关
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根据台“审计部”统计,从2002年1月起至2006年6月止,岛内各县市“首长特别费”不需凭据核销的部分,仍以直接汇入首长薪资帐户为最普遍的处理方式。 以今年6月为例,汇入首长薪资帐户的有台北、高雄等十二个县市,领支票的有七个县市,领现金的有六个县市。
据台媒介绍,在民进党籍县市长部分,根据台“审计部”提供给民进党“立院”党团的资料显示,在现任县市长中,除了高雄县长杨秋兴、云林县长苏治芬分别领现金及领“国库”支票外;台南县长苏焕智、嘉义县长陈明文、屏东县长曹启鸿、台南市长许添财等四人都是汇入首长的薪资帐户。
相关人士透露,如果马英九因将“特别费”汇入私人薪资帐户被起诉,另外11个县市首长也同样汇入私人薪资帐户,恐怕也难过关。
根据现行岛内“特别费”的规定,台北、高雄两直辖市市长特别费每月为34万元(新台币,下同),其中有17万领据核销即可,也就是说不必凭单据核销。由于台北市长马英九这部分的“特别费”遭质疑汇入私人帐户,还变成私人财产向台“监院”申报,因此遭台检方调查。不过根据台“审计部”发函给相关单位的调查资料显示,除了马英九将此部分汇入私人薪资帐户外,曾任高雄市长的谢长廷、代理市长陈其迈,以及现任代理市长叶菊兰等人,也都是以此方式入帐。
至于各县市部分,依规定每位县市长每月“特别费”为8.8万元,其中有4.4万元只要领据核销即可。根据台“审计部”的统计分析,大约有三种处理模式,其中之一就是直接汇入首长私人薪资帐户,包括新竹市、嘉义市、台南市、台东县、宜兰县、连江县等六县市;另彰化县、嘉义县、屏东县等三县市原具领支票,但分别自今年5月、2005年1月、2006年1月起,改以汇入首长私人薪资帐户;而台南县原具领现金,自2002年9月起也改为汇入首长私人薪资帐户。
采取领现金方式的只有桃园县、苗栗县、南投县、高雄县、基隆市、金门县等六个县市。具领支票的有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台中市、云林县、花莲县、澎湖县等七个县市。岛内相关人士说,由于县市首长是在去年改选并在12月底就职,因此会出现跨越两位不同首长的情况,不过处理“特别费”的方式并没有改变。(季水)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