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公安厅规定,2008年年底前,四川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将全面建立民警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机制。根据规定,民警在开枪、参与维和、执行重大任务、目睹战友伤亡以及遭遇事业或家庭其他重大变故的,将在24小时内接受心理辅导、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