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悄悄离开自己,他千里追踪,从广东汕头赶至女友老家四川广元,因女友母亲不肯说出女友去向而将其杀死。昨日上午,记者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刺杀准岳母的唐霜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女友家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78000多元。
唐霜现年24岁,蓬安县人,去年3月在广东打工时与18岁的广元青川姑娘王桂蓉相识相恋。但相处一段时间后,王觉得两人不合适,欲与唐断绝关系,并于同年5月回老家后再未与唐联系。去年11月10日,唐霜来到青川王桂蓉的老家,半路遇见一妇女在地里劳动,交谈中得知其就是王的母亲赵文秀,遂向她打听王的下落。赵拒绝说出,并大声呼喊,唐便将其按倒在地,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尖刀顶在赵颈部,强迫赵说出王桂蓉的下落和联系方式。抓扯中,唐霜手中的尖刀将赵的下颌、颈部及左胸锁骨上窝处刺伤,唐见不妙,急忙逃跑。后赵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庭审中,唐霜辩称,他不是故意杀人,是赵先动手,他无法阻止她喊叫,怕不明真相的群众赶来伤害他,才用匕首威胁她,不慎将其刺伤导致其死亡的。
法庭审理认定,被告人唐霜对被害人死之后果持放任态度,符合间接故意的犯罪构成特征,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辩称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被害人赵文秀的父母年迈,已丧失劳动能力,其请求判令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予以支持;赵文秀丈夫王文举患有脑萎缩,已丧失劳动能力,其请求判令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予以支持。因此,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张恭记者青兴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