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李正勇)你的商品再好,到我这里来卖就得交“进场费”,一些垄断商说:这是行业惯例,不交就甭想入门!昨(22)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北京、上海、广西、四川等15个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工商反垄断会议,呼吁《反垄断法》尽快出台,加大全国反垄断工作的执法力度。
垄断水电气仍是焦点
会上,来自各省、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负责人,分别就本省、市内所发生的典型垄断案例一一进行了介绍,供电、供水、供气、交通运输、邮政、烟草、电信这些行业都是垄断案例中的代表。
四川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林琳表示,四川遇到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就是自来水公司收取用水底度费。纳溪区护国镇自来水公司从2003年起就对当月没用水或用水不足6立方的用户,一律按照6立方来计算收费,超过6立方的才按实际用水量来收费,对不接受此规定的用户,自来水公司还要挟锯掉用户的水管。
自2000年到2004年,四川省工商查处的垄断案件多达410件。今年1-3季度查处的27件垄断案件,涉案金额达196万余元。
反垄断行政干预是大麻烦
陕西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尚中央表示,行政干预过多是我们遇到最尴尬的问题,一有查处就有人说情,而且有些人说的情还不能不理睬。代表们反映,在这些垄断企业中,很多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这些垄断企业面临处罚甚至仅仅是面临调查的时候,马上就会有人来说情。
同时,由于这些垄断企业往往拥有公众必需的生活资源,执法的工商部门有时还处于弱势地位。反垄断的相关法律责任不健全,处罚偏低也是造成执法尴尬的原因之一。
举措《反垄断法》加重处罚
代表们建议,对于执法过程中“说情风”盛行的问题,应该在《反垄断法》当中写明,在国务院设置一个协调监督管理机构,如果遇到因为上级干预查不下去的案子,都可以通过向这个机构反映,由国务院派专员来统一查处,这样才能保证案件查处的顺利进行。
新闻背景<<<<br>
国家立法限制垄断
目前,我国消费品生产供过于求,零售商在销售渠道方面占据优势地位,诸如不公正条款、不合理收费和拖欠货款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关系,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针对零售商、供应商的诸多不公平交易行为,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制定继10月15日《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11月15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又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零售商及供应商不得从事的不公平交易行为。两个《办法》的实施将在零售商、供应商以及消费者三者之间建起一个公平交易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