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侯林利)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也要参加工伤保险了!昨(22)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日前下发的《关于贯彻<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进行了通报。
新增民间非营利组织
“此次工伤保险新政,增加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两类,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列加介绍说,以前主要是覆盖了全省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少数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两类人群被纳入工伤保险后,将按政策享受和企业一样的工伤待遇。
“现在省本级缴费费率已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3%,体育类定为0.6%。”据张列加介绍,工伤保险实行的“雇主制”,将统一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四种方式申报工伤认定
“职工受到伤害后的工伤认定,可通过个人、单位、亲属或者工会进行申报。”张列加表示,目前全省的工伤认定共分为10个级别,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级别的增高而递增。
其中,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统筹的省属及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工伤认定,由单位所在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受理,其余由统筹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如果工伤留下伤残需做劳动能力鉴定,前者则需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目前,工伤保险成为了第3个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今年将达1.1亿,仅次于养老和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