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俊毅张建锋李有龙)大荔县国家税务局针对税务工作特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干部职工构筑起了一道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他们曾先后受到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表彰,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评为“勤廉兼优先进单位”。 在渭南市11月17日召开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上,大荔县国税局再一次受到表彰。
大荔县国税局首先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他们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季节、不同人员的思想特点,抓好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全系统普遍建立了每周半天的学习日制度,通过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廉政岗位培训、组织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党纪政纪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向孔繁森和汪洋湖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夯实了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基础。为了帮助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保持警钟常鸣,他们坚持实施每月一案研讨活动,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及重大案例通报,启发大家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和人生账。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元旦、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前夕,他们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并向中层以上干部发出《廉政提示函》,敲边鼓,鸣警钟,防微杜渐。
大荔县国税局加强了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他们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制定了大荔县国税局议事规则,规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集体做出决定;二是建立了单位和领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几年来,全局56名干部乔迁新居、23名干部子女上大学深造、10多名干部家属遇婚丧大事,他们无一人向下属或管理对象打招呼、设宴摆席,借机敛财;三是建立了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制度,每当干部提升、工作调动、轮岗交流、或工作失误时都要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四是坚持中层领导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对管钱、管物、管票等重要岗位定期调整;五是坚决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关报销制度,并严格落实。
大荔县国税局还建立了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预防职务犯罪。近年来,他们加大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先后重点实施了对个体税收征管、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发票管理、注销税务登记、稽查处罚等选项的执法监察,较好地发挥了预警作用。他们通过计算机网络,对税收收入、重点税源、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管理以及税负等情况实施预警查询,及时了解税收执法重点环节的运行情况,通过对执法薄弱环节的预警和监控,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他们在本系统内部建立兼职监察员网络,实行一岗两责,确定各分局一名分局长为兼职监察员,明确职责,加强对所属人员执法的监督检查。他们在系统外聘请了有企业法人和财会人员、个体户、经济监管部门人员参加的行风监督员100余人,及时反馈预防职务犯罪信息,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工作。同时增强办税透明度,对个体税收进行评税议税,及时公布纳税定额,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这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干部职工的职务犯罪,全系统连续5年多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