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
读者小青提问:
我今年读大一,因为逃课过多收到学校的退学通知书,但我上学还不到两个月,我想把剩余的学费拿回,但学校说按规定不肯退回。我的学费真的不能拿回来吗?
权威答疑: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2003年发布的《关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以及私自离校的,其入学时所缴的任何费用均不予清退。 退学可以退还学费的情况是,如果学生自动退学或经批准转学。按学年缴费的学校,应将该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按实交金额的50%清退,学生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则不清退。按学期缴费的,缴费后入读未满半个学期自动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按实交金额的50%清退,入读超过半个学期的不清退。因逃课而收到退学通知书,属于勒令退学,因此该生的学费学校是不予退还的。(记者姚卓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