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可自然推迟退休 法规应明确允许
广东“理论上可以”,专家呼吁法规应明确允许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马汉青报道:高技能人才能否推迟退休备受各方关注,今早,上海有媒体报道:对于单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然推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时间。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在广东这种做法“理论上也没有多大问题”,但无明文规定。专家呼吁:宜在法规中明确允许。
据报道,按照上海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政策上允许单位可以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在未办理手续之前,员工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就是自然推迟了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时间。
广东一些养老保险专家分析,这种做法可以达到“三赢”:企业能继续发挥到龄高技能人才的作用;被留用的到龄高技能人才不但可拿到比基本养老金高的在职工资,还可继续缴费,真正办退休时“多缴多得”;由于有关人员推迟了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同时还继续缴费,实际也减轻了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
今早,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廷银表示,按目前广东的养老保险制度,对那些到了退休年龄,但还没有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群体,是可以在到年龄后再延长缴费的。而对于缴费年限已经满足条件(针对不同情况,最低10年或15年)的群体,在到退休年龄后,能否继续缴费,则没有明确规定。
那么,在广东目前是否也可这样实际操作?据一些专家介绍,用这种办法推迟“退休”,从社保的角度,“在理论上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是,由于法规无明确规定,“名不正则言不顺”,未必在哪里、对哪个人都行得通。因此,专家呼吁,对这种可以多赢的做法,广东在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时,完全可以将其纳入到法规中予以确认。
据悉,广东高技能人才同样紧缺。资料显示,目前广东技术工人主要是初级工、中级工,两者占总数的95%以上,高级工不到5%。预计到2010年广东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将超过1000万人,而目前全省技能人才仅600万人。高技能人才指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包括技师、高级技师等。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