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23日讯
17岁少年顾才×驾驶摩托车肇事,虽然交警认定事故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但顾才×的父母却被对方告上法庭,对方3人以他不具备申领驾驶证的资格违法驾驶机动车为由,索赔医疗费等共3.5万。
万宁市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顾才×和林先德皆属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且行驶未按核定人数载人,故两人分别承担本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未满18岁的公民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还未成年的顾才×违法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他及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万宁市人民法庭上周开庭审理此案,并将于近日作出判决。(杨作品)(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