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造成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昨日,重庆市政府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环保条例(草案)》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按法律规定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