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出有因,行凶者韦某一审获轻判无期徒刑
同居14年,与韦某已有事实婚姻关系的阿青悄然离家出走,此后两年,韦某一直苦寻妻子,终在顺德找到,却发现妻子已移情别恋。韦某一怒之下,持刀刺死了妻子的情人、已婚男子张某。 日前,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韦某无期徒刑。
案发
男子命丧小巷
今年5月6日凌晨,张某被发现死在顺德区龙江镇集北村东胜路附近的一条小巷里。凌晨5时许,最早发现张某的人还以为他是一个醉酒鬼,其后,流满路面的鲜血才引起了路人注意并报警。警方勘察后,发现小巷并非第一现场,张某应是身负刀伤后逃到这里才不支倒地的。第一现场后被发现是一出租屋,警察上门时,住在出租屋的阿青当即坦白说,是韦某杀了张某。5月6日晚上10时许,韦某被警方抓获。
祸根
妻子与他人同居
经法院调查,广西人韦某是阿青的丈夫,两人在深圳打工期间认识,并于1990年开始同居,在1992年生育一子。虽然未正式登记结婚,但两人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并构成事实婚姻。2004年,韦某和阿青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阿青离开韦某,从深圳到顺德龙江打工。2004年11月,韦某也来到龙江打工并找到阿青。但之后的两年时间里,阿青一直对其避而不见。韦某后来发现,原来阿青已与一在顺德打工的已婚男子张某同居,他认为是张某造成自己夫妻无法团圆,因而对张某心怀嫉恨,一直寻找机会进行报复。
惨剧
妻子阻拦仍两刀致命
今年5月5日晚21时许,韦某带着水果刀来到集北东胜街阿青租住的出租屋准备“捉奸”,正好看见阿青坐张某的摩托车回来,并一起进入出租屋。韦跟着进去,问阿青该男子是谁,阿青说是她的朋友。张某看到情况不对便就要出去。韦某跟着他到了门外,并从右裤袋拿出水果刀,抓住张某的头发,不让他走。阿青见状上前站在韦和张之间,把两人隔开,并捉住韦的左手往外推,韦仍出刀刺中张左颈部和右下腹部各一刀。张某被刺中后跑开,拐进旁边小巷中。这时的韦某还试图去追张某,被阿青拉住衣服,韦便用尖刀把自己的衬衫割烂,脱下来丢在地上,阿青又拉住韦的皮带,韦即抬脚踢开,接着向张某追去,但没有追到。
审判
酌情从轻处罚
法庭上,韦某辩称他没有杀害张某的主观故意,只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法院认为,在阿青阻拦的情况下,韦某仍刺中张某的颈部和腹部,其中颈部创伤长达10厘米,可见下手之狠。韦某事先准备犯罪工具,实施犯罪行为时不计后果,并且韦某在侦查阶段也曾供认他买刀的目的就是要打死张某,因此其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佛山中院一审认为,韦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他由于妻子与他人关系暧昧,一时激愤杀人,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有所区别,归案后能坦白交代罪行,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决定判处韦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张某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4万余元。(记者 杨秀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