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小偷换来刑期两年
法制网讯 记者邓红阳通讯员付增炜11月15日,本可作为受害方,却因非法拘禁盗窃犯罪嫌疑人的杨胜、赵文建、张祖波三人,被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管制2年、管制1年零6个月及管制1年零6个月。
2005年8月15日,在市开发区鼓浪屿洗浴中心打工的19岁的汤阴县宜沟镇香寺村村民张曙敏,利用客人洗澡之机,偷窃晋某手机和现金共计价值1600余元。检察官在对该嫌疑人提审时发现,张身上有许多伤。这引起检察官的注意。
询问得知,原来是鼓浪屿洗浴中心老板杨胜为了让张曙敏赔偿张在洗浴中心行窃所造成的损失,便安排员工赵文建、张祖波将张曙敏非法拘禁。在此过程中,多次对张殴打要其承认盗窃的事并要张写了一份偷东西的经过并按了手印。根据已得到的证据,非法拘禁小偷的杨胜等人被逮捕。(责任编辑: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