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王丽芳)日前,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在《银川晚报》上刊登了《关于2006年采暖费欠费清缴年第一阶段工作安排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要求,“各热用户应于11月30日前交清历年拖欠的采暖费和2006~2007年度50%%的采暖费”。 清理陈欠采暖费,已成为我市供暖主管部门目前亟须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市物业管理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首先要求供暖企业必须完成其社会和市场角色,不能保证正常供暖的除了通报批评上“黑名单”外,还要依据法规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目前,市房管局已制定了《银川市清理拖欠采暖费实施意见》,将2006年定为采暖费欠费清缴年,就是依靠经济、行政、法律等有力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热费清缴工作,力争在本采暖期内基本解决陈欠采暖费问题。
此项工作不仅要求热用户及时清缴采暖费,还要求各供热单位上报历年欠缴采暖费热用户清单。截至11月20日,市物业办已收到28家供热单位上报的欠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