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1月22日电(记者张建新)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1日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罢免天津大学前校长单平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将把这一决定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公告。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说,单平同志在担任天津大学校长期间,存在严重失职错误,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
单平,男,汉族,1946年5月生,辽宁鞍山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6月至2006年7月任天津大学校长,是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