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朱玉、张泽远)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6.2万起,比去年同期上升9.1%。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23日上午在此间表示,我国经济犯罪仍然呈高发态势。
高峰介绍说,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6.2万起,同比上升9.1%。他认为,目前经济领域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不断出现,大量诱发和滋生了经济犯罪活动,使经济犯罪仍然呈高发态势,经济犯罪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公安部表示,在各类经济犯罪中,涉众型经济犯罪,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成为我国经济领域中严重的不和谐因素。公安机关部署了一系列打击行动。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9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29.4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4.3%和51.8%。高峰说,其中,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和集资诈骗案件两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分别为507起和501起,分别挽回经济损失3.99亿元人民币和1.69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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