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今天上午,什刹海最大的一家胡同游公司北京银锭桥公司的1名监事、1名经理、4名班长和3名车工齐刷刷地站在西城法院的大法庭里受审。9个人涉嫌向其他旅游公司负责人强收保护费,以其他车工在公司地盘上抢生意为由肆意殴打他人。 此案被定性为涉黑恶势力,成为北京市政法委的挂账督办案件。
开庭之前,一名被告人忽然说自己心脏病犯了,要求吃药。开庭也因此被推迟了15分钟。由于案件繁杂,两名公诉人抬来了整整一大箱子案卷。
2004年,只有27岁的吴敬龙和28岁的周清雨出资成立了北京银锭桥旅游文化公司,吴敬龙任监事、周清雨任经理,招收了几个班长,管理下面的车工。公司成立之初,只有七八辆车。在此后的两年,吴敬龙的公司迅速壮大,最多时有七八十辆车,130余名员工。但是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吴敬龙等人可谓劣迹斑斑:“吴敬龙在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在什刹海地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向另一旅游公司负责人胡某收取‘保护费’,共计62000元。除此之外,吴敬龙、周清雨等9人或伙同他人或独自以其他公司或个体三轮车工在其公司的地盘上拉客、抢生意为由,肆意殴打被害人。”甚至因为出租车司机停靠站时“挡”了车工的道,都会招来对方打砸车辆。
对于敲诈另一家胡同游公司经理胡某的事实,吴敬龙在法庭上反驳说,“胡某曾为了地盘的事跟我谈判,索要出租汽车站的地盘,我们最终达成一致,他每月给我4000元,我的车工退出出租汽车站。后来他只分两次给了我8000元‘补偿费’不是‘保护费’。”“他为什么给你钱啊?”公诉人问。“以前他的车工在出租汽车站拉活,后来我们在那儿干,胡某为了让我退出提出给我钱。”
此外,吴敬龙还涉嫌以个体车工田某抢生意为由打过他。吴敬龙解释说:“2004年12月,我听说公司一名车工被个体车工田某打了就赶到现场,还有几个车工也在。当时处理问题言语过激,我和周清雨几个就打了田某。”对于抢占地盘不允许其他车工在自己地盘上干活一事,吴敬龙坚定地说,什刹海地区从来没人划分过地盘,他们也没有。
但在检方出示的证据中,受害人或证人们一提到吴敬龙的公司,都会以又气又怕的口吻来形容:“他们一帮人来抢占地盘,派人看着场子,不允许别的公司的车工或个体车工在这儿干活,不服的就会被打,这伙人在什刹海横行霸道,许多车工都敢怒不敢言。”有的车工忍气吞声按要求每月交纳几百元的“加盟费”,才得以在银锭桥公司的地盘上干活。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庭正在对9名被告被诉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事实进行审查。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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