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田雨、郑玮娜)全国“打黑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高憬宏23日通报,随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已陆续起诉到人民法院。今年1月至10月份,全国法院一审已审结的涉黑案件中,仅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判处的就有76件716人。
其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的72件711人,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的4件5人。
“如果加上以其他罪名起诉或者判处的,总数远远大于这个统计。”高憬宏说,在上述案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刑罚占51.37%,重刑率高于同期法院判处的各类刑事案件34个百分点。
高憬宏说,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会有更多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各级法院已经做好准备,确保案件依法快审快结,惩处有力。
据介绍,为落实全国“打黑办”关于挂牌督办案件的要求,做好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的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通报公安部挂牌督办涉黑案件和报送相关案件材料的通知》、《关于报送涉黑案件进展情况的通知》和《关于通报公安部第二批挂牌督办涉黑案件和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给予高度重视,案件一经起诉到法院,立即组织审判力量,迅速投入审判工作,并随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审理进度,以便及时掌握挂牌督办涉黑案件的审判进程。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督办涉黑大要案件63件,密切关注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审理进度,对甘肃马冰冰案、河北韩氏四兄弟案、山西张更生案、吉林王平案等涉黑案件,加强指导和监督,有力推动了一些复杂疑难案件的尽快审结。
“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人民法院都能够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对此类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理。”高憬宏说。
他表示,对那些确属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的犯罪分子,各级人民法院绝不姑息轻纵,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论罪当杀的,坚决判处死刑。同时,各级人民法院也十分注意严格依法定罪量刑,实行宽严相济。“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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