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以进行负面报道相威胁,李某以“中国投诉网记者”的身份向某公司索要380万元“封口费”。日前,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
去年9月,李某了解到消费者服用某公司生产的口服芦荟产品后经常会出现头晕、恶心等现象。
尽管如此,李某还是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声称如果不给380万元“封口费”,自己将撰写新闻稿在多家媒体上进行负面报道。经过讨价还价,某公司最终答应支付李某10万元。
今年6月25日,李某来到朝阳区某大厦,从该公司一位负责人手中提走了10万元现金。但李某没想到该公司此前已报案,其被在大厦附近埋伏的民警抓获。
在审讯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根本没有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只凭着一本“中国投诉网记者证”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