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游”老板涉黑被公诉(图)
强令对手每月交4000元“保护费”昨日庭上嫌犯全都玩“失忆”
昨天,“胡同游公司老板争地盘”一案的9名涉案人员在西城法院受审。公诉人称,在什刹海地区经营胡同游的北京银锭桥公司,为扩大自己的经营地盘,公司从老板到车工,结伙寻衅滋事,向同行收取保护费,被检察机关认定为涉黑组织。
■公诉人称
“大龙”强令对手交“保护费”
被带上法庭的9名嫌犯,分别来自北京、辽宁、河南等地,人称“大龙”的首犯吴敬龙最先被法庭提审,他供述自己正式在北京“闯江湖”是2004年,当时,他和同案嫌犯周清雨等额出资,成立了北京银锭桥旅游文化公司,吴敬龙任监事,周清雨任经理。
据公诉人称,该公司最初只有七八辆车,主营什刹海附近的“胡同游”业务,经过两年的发展,公司迅速壮大,最多时有七八十辆车,130余名员工。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与另一家经营“胡同游”业务的胡现勇,逐步形成“恶意竞争”,2004年4月,吴敬龙要求胡现勇必须退到什刹海西线公交站之外,如果不退,每月必须交给公司4000元“损失补偿费”,胡现勇因此两次交钱。
据公诉人称,什刹海地区共有18家经营“胡同游”的公司,从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吴敬龙通过暴力方式,在什刹海地区,强行向胡现勇等其他同行收取保护费,
■被告反驳
是“补偿费”不是“保护费”
被公诉机关指控“勒索”,吴敬龙并不承认,他表示自己收来的钱,都是与人协商后的结果,虽然最后没有形成合同,“但这确实是‘补偿费’而不是‘保护费’”。吴敬龙甚至后悔,当初没有与那些人签协议。当公诉人问“你们的营运路线由谁划定”时,吴敬龙说:“由城管监督、线路由自己定”,“那你凭什么收取补偿费?”公诉人员的追问,让吴敬龙一时语塞。
对于周清雨、吴敬龙等人殴打其他“胡同游”经营者的事例,在昨天的审理中,都被法庭逐一核实,但是受审的几名被告,都玩起了“失忆”。其中,嫌犯王俊海面对公诉人的提问,以“不知道”、“全部记不起来”等来回答,但受法庭纪律威慑后的王俊海表示:“如果你找准了,说我‘打仗’我愿意赔礼道歉,我愿意接受处罚。”另一同案嫌犯孙伟国则在几经“点拨”后,以东北话回答说:“当我得知我的生意被抢走了,我就不对劲儿,就过去向他要我的客人,一下子我们就厮打起来,可那人对我一杵,我就给他一拳,就这样,完事儿。”
由于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经过昨天上下午两个时段的公开审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特写
群殴不满者闻听报案后喊“撤”
周清雨在接受公诉人提问时,供述其在2004年12月,得知自己的一个兄弟被一个名叫田付存的外人打了,他接到电话后,立即与吴敬龙、王永良、韩伟民、杨永飞等5人,先后赶到出事地点帅府门口,群殴起来。
对这一群体殴斗事件,周清雨等人不承认是为争夺地盘而起的冲突,但公诉方认为,周清雨等人当时找到田付存,他们对田付存在自己的地盘拉客非常不满,因此,在周清雨带头下,吴敬龙等人将田付存打倒在地,致其右肋骨折。在田付存报案后,周清雨说“撤”。本报记者相宏娟/摄影
本报记者江金骐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