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一有迹象将及时干预
信报讯(记者李剑英)公安部昨天首次向公众通报涉众型经济犯罪情况,公安部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对非法集资等活动均进行跟踪、掌控和监控,一旦发生不良迹象将及时予以刑事干预。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表示,目前我国涉众型经济犯罪已出现公开、半公开的势头,呈高发态势。 涉众型犯罪猖獗的原因主要是有些部门管理相对滞后,而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时往往披上合法外衣。特别是非法集资,在没有发生一定结果的时候,很难进行准确的判断。目前公安部门对这类活动进行了跟踪、掌控、监控,当出现有犯罪的迹象或不良的后果即将产生的时候,公安部门将及时进行刑事干预。
据高峰介绍,今年1月至10月,涉众型经济犯罪共立案1210起,涉案金额175.1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全部经济犯罪涉案金额的22.2%。同时涉及范围不断扩大,从行业看,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游等领域;从人员看,涉及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和学历较高的城市“白领”;从地域看,从东北、华东、华北地区扩展到中西部地区。
涉众型经济犯罪六类手法
1 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租养、代养、托管、代管。
2 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目的“购后返租”。
3 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
4 以即将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届时可获得成倍投资收益为名的非法公开销售“原始股”。
5 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贵州红跃药业集团公司2005年10月以来,通过互联网在山东、河南等6地传销其药品,销售金额1.26亿元,涉及传销人数达10万余人;珠海中都阿星贸易有限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幌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进行传销,在较短时间内发展涉及23省区市的4436名会员。
6 以互联网为炒汇平台,大肆实施的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等等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