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任达)11月20日至21日,全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在巢湖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了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福明指出,新出台的监督法坚持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民主立法的典范、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在学习贯彻实施中,一要充分认识人大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要充分认识加强人大监督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三要充分认识监督法将使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高福明强调,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要严格执行监督法,明确新时期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要突出监督重点,突出监督形式,进一步把增强监督实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继续认真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既不失职,也不越权,既加强监督又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