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获悉,近两年妨害公务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妨害了社会秩序,影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执法职能。据统计,2004年,本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妨害公务案件67件、99人;2005年,审查起诉92件、137人,分别比2004年上升37.3%和38.3%;今年1至10月,审查起诉妨害公务案件77件、11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6%和12.6%。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就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10月15日凌晨零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饮酒后在河西区宾水道与卫津南路的交通事故现场与他人发生厮打,巡逻民警王某某、祖某发现后予以制止,王某不听劝阻,对民警辱骂并用拳击打民警,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后果。现王某已被批准逮捕。
5月10日,工商执法人员欲对无照经营且经多次警告无效的一摊贩出售的物品依法进行扣押,被告人李某见状分别用铁门、斧头、暖水瓶进行阻碍,造成3名执法人员受伤,严重扰乱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造成极坏的影响。被告人李某目无国家法纪,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判处拘役4个月。
妨害公务案件呈上升趋势,据分析主要原因有3个:
一是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殴打执法人员与殴打一般人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大部分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二是嫌疑人对执法行为存在抵触心理,对执法者的行为不理解,认为他们是多此一举、没事找事。
三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在多数案件中,嫌疑人均辩解“如果执法人员态度好一点儿,说话客气点儿,我干嘛要妨害他呢?”
对此,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宣教力度,增强群众明辨是非能力,努力形成维护、支持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氛围,对暴力抗法铤而走险的,将注重严厉打击。同时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