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昨日审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时,与会者提出建议:加大污染处罚力度,广泛发动市民监督举报。
“违法企业不怕罚款,就算抓住5次罚5次,他仍有巨额非法利润。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蔡开文举例:某执法大队查处一违法企业时,违法者竟然主动认罚15万元。而按相关法律法规,最高只能处罚2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雅棠表示,部分企业有“两面派”作风———当着环保人员表示整改;执法人员前脚刚走,又接着违法排污。
为何企业会“乖乖”认罚?蔡开文认为,这是因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企业违规排污,罚款最多不过几万元,而企业违规运行的利润远不止这个数。重罪轻罚伤不了违法者“筋骨”,对其毫无震慑力,还让他们“光明正大”把黑钱洗成白钱。环境受污,最终损失仍由政府和市民买单。
陈雅棠等建议:除了重罚排污企业,还要责令其进行整治,否则不准再生产。应向市民公布环境质量并接受监督,对检举、制止污染的市民给予奖励。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情林也认为,环境质量究竟如何,应当向市民公布,接受人民的监督。暗访行政执法摸清真实情况
本报讯 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烈说,某部门负责人向人大执法检查组介绍,某职工执法不当受到处罚。问及具体情况时,该负责人竟答不出来。该单位惩罚制度是否落实,不得而知。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田军表示,多数部门接受执法检查时,报喜不报忧———工作措施、成绩罗列一串,不足处则轻描淡写。设置的征求意见簿、相关材料,一看就是临时赶制,专门用于检查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情林等建议,行政执法检查应改进方法,比如进行明查暗访、中途抽查,才能查到真实情况。记者 何昌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