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从业人员不是记者
新闻出版总署:此类人员无权申领记者证
晶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以中国投诉网记者的身份向某公司敲诈勒索380万元的被告人李凌,近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门户网站等普通网站不是新闻机构,没有新闻采访权,其工作人员不能申请领取记者证。这位负责人强调,没有持记者证的人员不能从事新闻采访,不能组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