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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
天津大学炒股损失3750万,原校长被免人大代表资格。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罢免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人大代表资格。该决定起因于天津大学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杭建民挪用资金炒股致“至少在3750万元以上”巨额损失。中纪委和教育部认为,时任校长的单平在此案中负有失察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失职错误。
早在2000年,时任副校长的杭建民和深圳一投资公司洽谈,在未经可行性论证和未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未报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其在证券市场运作的协议,并于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期间,将1亿元资金分三批委托给该公司。该投资公司收到学校资金并购买股票后,将所购股票用于质押融资,进行股票交易。
2003年下半年,由于股市交易出现行情波动,该公司质押的股票被相关证券公司陆续强行平仓,款项被证券公司划走以后,该投资公司当事人潜逃。
证券法有明确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能涉足二级市场买卖股票。
据11月23日《第一财经日报》
说图◎海浪花
百年名校天津大学炒股“蒸发”了巨额资金,后果很严重。
忽一想,假如这笔炒股基金挣钱了呢,由谁来分红?因为没有发生,不好妄加猜测。
至于其中的曲曲弯弯,这里不敢妄加评述,我们只关心的是,天津大学被简称为“天大”,那么这个“天大”的窟窿由谁来填补?
高校的收入来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国家教育部拨款,另一部分是学生缴费。我们分析,学生缴费基本上是个定额,多了少了有账可查。也就是说,天津大学的“股窟窿”如果让后来的学生去埋单,明里暗里都行不通。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大窟窿是要由财政拨款来填充的,也就是说纳税人要为高校炒股去多缴税,既然天津大学不会“黄”,那么维持起码的运转,纳税人就要从兜里掏钱。
有人认为天津大学其实有点冤枉,如果天大拿自己的控股校办企业的资金去炒股,对于此部分资金国家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所以天大是不是犯了错误还很难说呢。高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在我国证券市场却是普遍现象。
比如北京大学所属的“北大方正”本来是一家高科技公司,北京大学实际上是最大的股东。盈利了,皆大欢喜,可要是亏本了呢?
高校的本职当然是教书育人,即便人民咬牙承受了高昂的学费,也没有理由承担其“不务正业”,全体纳税人的钱怎么能“熊来牛去”的?股市变化多端,风险极大,高校将资金投在股票炒作上是对国家、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
教育产业化的K线拨动着公众的心弦,我们等着看,“天大”的窟窿如何去填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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