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焦点
11月9日凌晨4时许,顾先生在盐城市区拦了一辆出租车到朋友家办事,期间,的姐很热情地给顾先生留下一个手机号码,称以后要坐车找她就可以了,整个过程是开心的。
办完事后的顾先生随后便踏上了南下的客车,此时他方才想起刚买的电磁炉以及一套餐具忘在了出租车上。 心急火燎的他忙给那名“热情”的的姐打了电话,在电话中的姐承认东西在她的车上,并表示餐具暂时替顾先生保管,等顾先生回来之后再还给顾先生。但当顾先生出差回到盐城后,的姐却变了卦,她告诉顾先生这东西是她拣到的,说完就挂断了电话,随后便一直关机。由于顾先生乘车时没有留意车牌号,也没有索要乘车发票,所以无法找到的姐。因为顾先生未能提供相关的车号和乘车发票,因此尽管折腾了很久也没能如愿。顾先生感叹道:“难道出租车司机素质就这么低吗?是否在出租车上丢东西就找不回来了?”出租车丢物难找回谁之过?本报邀请相关人士进行了讨论。
民意争鸣
张学萍(盐城市区杨坝居委会居民):出租车行业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部分的哥的姐偷调计价器,给乘客带来很大的损失。还有的出租车司机专宰外地乘客,其行径令人愤慨。眼下盐城的出租车比较乱,出租车司机在载客时为了赶下一趟的生意,有时不会将乘客载到目的地。大多数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时,出租车司机都会逃逸事故现场,还有会将乘客遗失的财物占为己有,这实在是太没有道德了。
仇闻全(盐城市区双元西路个体户):我经常出差在外,发现同一路程出租车叫价高低不等的都有。盐城出租车应该大规模的进行车辆整顿,建议有关部门与出租车司机签订诚信责任状,要让出租车司机们有意识的对乘客们进行诚信服务。如果在乘坐出租车时利益受到侵害,应当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陈应海(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这件事,我认为顾先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他没有记清出租车的车号,也没有索要发票。市民朋友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出门在外要加强人身安全意识,如乘坐出租车一定要向司机索要车票、记住车号,这也为自己日后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于良(盐城市出租车治安管理大队副队长):在出租车上遗失物品查找难就难在取证上,很多财物无法查找,主要是乘客不能提供出有关的线索。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这是相对于一万元以上的事件,在一万元以下属于自诉案件,一般不予以立案。
盛志明(盐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副主任):为了调动司机归还顾客遗失钱物的积极性,我们曾与交巡警部门联合搞了一个“归还遗失钱物减除违章积分的活动”,此项措施实施后司机归还乘客钱物的热情高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一些司机联合亲朋来“忽悠”我们,主要手段为自己送交一件钱物,然后让自己的亲朋带着发票前来领取,用来扣除违章积分,此后这种现象愈来愈盛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的援引,最终导致此项措施在三年后夭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