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这一走惹急伤者家属 肇事者身份不确定现场民警却一走了之,伤者家属无奈将肇事者看管起来
本报许昌讯 昨天下午,许昌市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出现场的交警在没有确定肇事者身份的情况下,一走了之。伤者家属无奈之下将肇事者看管起来。
老汉买馍途中被撞倒
事故发生在许昌市区八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昨天下午4时30分,76岁的张老先生准备到八一路南侧买馍时,被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撞倒。
事发后,肇事者胡某将张老先生搀扶起来。得知老先生家人的电话号码后,胡某打了电话。家属很快赶到,并拨打110报警。许昌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3名民警赶到现场,简单询问后,准备离开。伤者的儿子张学功提出异议说:“肇事车辆走了(注:被当时坐在胡某车后的女子骑走),肇事者没有驾驶证,你们民警一走,万一老父亲有啥闪失,我们家属咋办?”“有啥事到事故科处理。”一位姓李的民警撂下一句话后,开着警车一溜烟走了。
家属将肇事者看起来
昨晚8时许,记者在许昌市人民医院急救病房看到,肇事者胡某被张学功及其家属看守在一间病房内,病床上躺着张老先生。经医生初步诊断,张老先生双腿软组织受伤,没有大碍。从下午5时到晚上8时,肇事者胡某被张先生的家属看守在这里已经3个小时。
肇事者说并无逃跑念头
“我很困惑。”张学功说,“肇事者无证驾驶,也没有身份证,交警为啥就不管了?如果我们让肇事者走人,万一老头子有啥意外,我们找谁去?”他说,“这是个大活人呀,我们看守着他(指肇事者),看到啥时候?时间长了是违法行为,不看守又该咋办?”肇事者胡某对记者说,他今年18岁,襄城县人,在一家火锅店打工。当时他骑着别人的摩托车,带着一名女子前去加油站加油,不想撞倒了张老先生。胡某承认,自己是无证驾驶,也没有身份证,摩托车的牌照他也记不清了。当记者问他知道不知道无证不准驾驶机动车辆时,他低下了头,没有回答。
“家属不让你走,你怎么看?”他回答:“都是我自己闯的祸,我没有逃跑的念头。“
交警回绝记者采访
昨晚8时40分许,记者来到许昌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前去处理该事故的李姓民警以采访需要支队宣传科同意、现在就自己一个人在办公室、记者为什么一个人来采访等理由,不予配合。
面对记者多次“肇事者是不是无证驾驶、肇事者有无身份证”的提问,他始终没有回答,而是扬着手里的几页纸说,证据都在这里。随后以急需出警为由,离开了办公室。
昨晚9时05分,记者和肇事者胡某通电话,想进一步核实他当时有没有给交警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号码。胡某说没有,并说交警正在对他进行第二次调查。昨晚9时40分,张学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在胡某让他的同伴拿来同伴的身份证复印件后,他才将胡某放走。
律师评说交警有过错
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付新占律师说:“确定肇事者身份,是交警处理事故现场最基本的义务,如果在肇事者身份不确定的情况下,就让肇事者离开,其执法行为肯定有过错。”
他说,在肇事者身份确定的情况下,依法可以确定肇事者的去留,如果不确定,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进一步调查落实。他还称,伤者家属的看守肇事者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涉嫌非法拘禁,其方法并不可取。 记者杜文育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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