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审计署23日发布2006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审计署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各级政府要严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问题。
建议指出,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明年一季度前,把整改情况通报审计署,审计署将于适当时候公告各地整改情况。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归还保险基金。这次审计发现1999年以前发生的挤占挪用、违规出借和投资等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处理。为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建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所有侵占保险基金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如果确实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由同级政府予以偿还,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建议提出,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征缴面,逐步提高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总体看,目前征缴面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平,绝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仍然是市县统筹,使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影响人才流动,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为此,应按照各项社会保险的功能,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征缴面,提高统筹层次。
严格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加保险基金运行的透明度。当前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之所以出现一些问题,与不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管理不够公开、不够透明,难以形成自律和约束机制有直接关系。今后,各级保险基金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加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各级审计部门今后要切实履行审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保险基金定期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