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部门合力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
法制网北京11月23日讯记者孙春英今年3月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共立案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33件、47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协调与指导,对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同时予以挂牌督办。对江西熊新兴涉黑案、安徽王永林涉黑案、辽宁任世伟和宋朋飞涉黑案、北京胡氏兄弟涉黑案等,检察机关都从中查办了一些充当其“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密切关注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审理进度,加强指导、监督,有力推动了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涉黑案件尽快审结。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深入调查黑恶犯罪线索,先后挂牌督办63起重大涉黑案件,组织专家赴有关地方指导疑难涉黑案件的侦办,全力攻坚,并派出31个督导组检查、指导各地打黑除恶工作,对个别调查工作不力的公安机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司法部要求,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易地关押。对黑恶势力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必须报省级监狱管理部门审核,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的首犯和骨干罪犯的判刑、假释,须报经司法部审核等。这些举措有力地震慑了黑恶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今天表示,各级政法机关要继续加强线索核查、侦查破案、案件起诉和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工作中,要注重查办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注重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要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