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1月23日讯 记者邓圩报道:广州市今天颁布《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行,今后,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只需缴纳14元左右,就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到今年9月底,广州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人数已经达到300.62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8.29%。 据统计,广州市医疗保险人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平均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含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占20.74%,个人负担不轻。要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比如,《办法》明确,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者进行特殊门诊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支付70%。
《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的在职职工或参加住院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按照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按照0.5%的标准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照2006年标准计算,参保人每人每月只需缴纳14.1元。同时,所有已经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可以免费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仅此一项,将惠及64万退休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