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媳妇娶回家才三个月就没了踪影,作为中间人的媒人于是成了“罪魁祸首”,日前,溧水的高定华将媒人告上了溧水县法院。
由于家境贫寒,高定华30多岁的儿子尚未成婚,高定华很是着急,于是找到了走南闯北有见识的牛小铭,请他给儿子介绍一个对象。 牛小铭提出了8600元介绍费的要求。高定华一口应承下来。不久,牛小铭果然带来了一名贵州女子,年龄24岁。高定华喜上心头,如约支付给牛小铭8600元,并且还给了儿媳家人15000元。然而,高定华万万没想到,儿媳在家中呆了仅仅三个月就没了踪影。这下,高定华急了,连忙找到牛小铭,可是牛小铭也连称找不到人。“他开始答应退还介绍费,现在却反悔了。”高定华说。
牛小铭觉得,自己为高定华的儿子介绍对象收取介绍费天经地义,这是他应得的报酬。“他也实际考察过,我并没有隐瞒事实。”牛小铭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定华不能证明自己与牛小铭约定了,牛小铭必须在被介绍对象与高定华儿子领取结婚证之后,方可实际取得该已付报酬的证据,也未提供牛小铭与其媒介行为存在故意隐瞒相关重要事实、提供了虚假情况,或与被介绍对象存在联合欺诈行为的证据,故驳回高定华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