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56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徐得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0月全国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为1058.89元,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为977.56元。在此次接受调查的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吉林省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位居全国第13位,达934.29元,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为896.96元,位居第12位。
本次对全国31个地区的5.6万户城镇居民展开调查,具体内容包括“平均每户家庭人口”、“平均每户就业人口”、“平均每人月总收入”和“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四项。在以上两个数据调查中,平均每人月总收入最高的是北京市,达1878.32元;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市,达1691.69元。
东北三省中,吉林省的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位居第二,其中辽宁省为935.55元,黑龙江省为848.54元;在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这项调查中,吉林省最高,而辽黑两省分别是860.66元和806.06元。
同时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2.94人,吉林省为2.91人,排在全国第16位,位居东北三省首位。(中国吉林网-新文化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