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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迪(左一)送匾致谢
好不容易赢了官司,判决书却因无法执行而成了一纸空文,江苏省徐州市女工欧阳迪就曾遭遇这样的“法律白条”,幸运的是,经过该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官们近两年的努力,今年10月,她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多时的执行款。
欧阳迪是徐州市林牧渔业局下属的多种经营经销公司工人,2000年初被安排待岗,期间公司不仅没按规定给她发放生活费,也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金,还是她自己东拼西凑了8000多元钱把养老保险金交了。2004年1月,合同届满后,公司解除了与欧阳迪的劳动合同,却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为她办理失业手续,欧阳迪因此无法领到失业金。
失去了生活来源的欧阳迪于2004年3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确认,徐州市林牧渔业局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多种经营经销公司的债权债务有清理及偿付责任,因此裁决该局一次性支付给欧阳迪养老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失业金、下岗生活费等共计2.4万多元。经林牧渔业局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后,2004年8月,云龙区法院判决该局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以多种经营经销公司的资产给付欧阳迪2.4万多元,并于30日内为她办理下岗手续。
谁知判决生效后,林牧渔业局却迟迟不执行。有孕在身的欧阳迪在走投无路之下,于2005年1月来到云龙区检察院申诉。检察官们热情接待了她,了解情况后,该院根据此前与区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申诉案件相互配合的意见》,开始了对该案执行情况的监督。不料2005年4月12日,云龙区法院突然作出民事裁定,认定多种经营经销公司亏损81万余元,已经无力履行生效判决,原判决终结执行。
刚刚看到判决执行的希望,欧阳迪又遭到当头一棒,万般无奈的她再次来到云龙区检察院。根据她提供的线索,检察官们多次到有关单位调查,终于查明多种经营经销公司拥有徐州市某机关教学楼一楼的永久使用权,楼层目前仍在对外出租并有相应的租金收入。云龙区检察院将新证据及时移送给了云龙区人民法院,并建议该院对原终结执行的裁定重新审查。为了妥善处理此事,法院召开了听证会。会上,检察官与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理、说法,促使双方最终解开了思想疙瘩,于2005年9月27日签署了和解协议,林牧渔业局答应给欧阳迪办理下岗证,并一次性付给她人民币1.98万元。
本以为事情终于有了结果,即将临盆的欧阳迪松了一口气,没想到,林牧渔业局却又找出各种理由拖延,一拖又是一年多。为了帮欧阳迪拿回执行款,检察官们又一次次多方协调,徐州市中级法院最终决定,将该案指定贾汪区法院管辖。
2006年10月,欧阳迪终于在贾汪区法院拿到了被拖欠两年多的2.6万余元执行款和利息,久违的笑容回到了她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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