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我愿意补偿,但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日前,对于106万余元的索赔要求,强奸杀死广州女博士生的凶手熊进在法庭上如此表示。但记者昨日证实,熊进不但拥有个人财产,而且至少拥有一处不动产。
根据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10月26日出具的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产权情况表》显示,熊进与母亲、姐姐共同拥有广州越秀区应元路的一处不动产,一套建筑面积为60.38平方米的二居室,是熊进父亲留下来的。
在前日的庭审中,熊进把这个二居室称为自己成长的地方。那是一栋毗邻越秀公园的老房子,房龄接近20年。昨日下午该处铁门紧锁,从外面看来,里面稍有翻新,阳台上还挂着几件衣服。楼下看门的阿姨称,这房子可能租给别人了,一般很晚才会有人。小区保安裴先生称,这是以前的越秀区区委区政府宿舍。
受害方代理律师邓先生表示,目前,被害者赵某的亲属已申请法院调查熊进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