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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重庆11月23日电记者秦力文办案20年的老民警接到报案后既不立案也不向上级汇报,导致欠下巨额赌债的参赌人员跳楼身亡(法制日报8月17日第五版曾作报道)。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该民警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张某原是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千厮门派出所民警,主要负责查处刑事和治安案件,并负责处理值班期间接处警等工作。2005年9月21日下午,张某的外甥女婿聂某等人设下牌局,通过监控设备赢了陈某17万元。由于陈某拿不出这笔钱,聂把陈带到张某所在的派出所,企图使非法赌债合法化。由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聂某等人离去。张碍于与聂的亲戚关系,任由聂等人将陈带离派出所并进行非法拘禁;陈的同事向张报案时,张却告诉报案人自己电话通知聂等人,并未对受理案件进行登记,也未逐级上报。当所领导过问时,张仍然隐瞒实情,最终使聂等人的非法拘禁案未得到及时查处。后来,陈因无力偿还赌债而跳楼自杀。
法院认为,张某违反警察法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由于导致陈的死亡有多种原因,加之张某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决定对其轻判。(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