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1月23日讯 9个月时间,3名被告伙同他人在鲁宁输油管线上盗放原油149吨,价值53万余元,造成其他经济损失468万元。11月23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宫世礼、宫世现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抢劫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宫兆洪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6年1月11日凌晨,有关工作人员在齐河县境内一坑里发现输油管道上喷出原油20米高,原油已泄漏100多吨。经报警侦破,是临邑县临南镇农民宫世礼、宫世现、宫兆洪等人所为,并将3人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被告人宫世礼、宫世现、宫兆洪伙同他人(另案处理)交叉结伙,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邑输油站、齐河输油站所辖的鲁宁输油管线上,采用焊接阀门、打孔等手段作案11次,盗放原油149吨,价值53万余元,造成其他经济损失468万余元。其中,在齐河县境内造成的原油泄漏110吨,价值37.6万余元。
另查明,2002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宫世礼、宫世现伙同他人(已经判刑)在陵县境内的多个路段,采取语言威胁、拔摩托车钥匙等暴力手段,拦路抢劫作案3起。2005年9月至11月,被告人宫兆洪还利用他人在鲁宁输油管线上焊接的阀门盗窃作案2起,盗窃原油27吨,价值9.9万元。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宫世礼、宫世现、宫兆洪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油田输油管道中运输的油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均已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告人宫世礼、宫世现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宫兆洪以牟利为目的,在他人事先焊好的阀门上盗放原油,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对3名被告人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