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马新)因对学校领导不满,一名中学生竟纠集另一同学于深夜潜入教师办公室盗窃、放火。日前,这二人均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代价,分别被东丽法院处以刑罚。
15岁的小杰和16岁的小伟均系本市一所体育艺术学校的学生。 小杰因对学校领导不满,产生报复心理。今年6月13日零时许,小杰纠集小伟,潜入学校教师办公室,盗窃人民币5500元及小灵通、照相机、学习机等(共计价值2081元)。而后,二人为泄愤,又将一些书本、椅子堆积在一起,点燃后离去。后经报案,二人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杰、小伟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二被告人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因小杰未满16周岁,故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小伟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鉴于二人归案后积极退赃,且均未满18周岁,予以减轻处罚,故判决小杰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决小伟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2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涉案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