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5:09东北新闻网东北新闻网讯:11月23日,由省公安厅副厅长白月先等4位厅领导带队的44个督察组,分赴全省所有县(市),每人负责一县(市),针对农村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历年来最大的一次农村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顿。
自公安部部署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来,辽宁各级交警部门以决战的态势,高昂的士气,顽强的作风,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扎实的工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态势。但是随着冬季来临,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更趋复杂,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加,特别是农村校车的安全问题引起了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领导的担忧。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辽宁省公安厅决定自11月23日至27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顿。省厅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白月先副厅长任组长,交管局局长张凡,助理巡视员李大为、卢明旗任副组长的全省农村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顿领导小组。
在省厅下发的通知中,对各地明确了5条工作措施。一是摸清校车管理底数。省厅要求各市、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农村中小学校车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农村校车、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营线路等基本数据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情况。二是开展校车集中检验。要实行定人、定校、定车的原则,采取民警包学校的办法,深入学校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灯光、轮胎、车容等情况,检验的结果要登记建档,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同时,交警部门要与学校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核教育。各市、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专门警力对辖区所有农村中小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从业资格审核,审核不过关的,一律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同时,要对所有校车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四是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市、县(郊区)交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宣教工程和专项行动宣传攻坚战的有关要求,组织民警重点深入到辖区农村中小学校,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真正做到不坐超员校车、不坐带病校车、不坐黑校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加大路面管控服务力度。各地要组织足够警力,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上路检查农村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做到有一辆、查一辆。从重处罚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校车,坚决杜绝报废车辆、非载客车辆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确保交通安全。同时,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对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存在困难的,认真研究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服务措施和解决办法,千方百计保证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设施和条件。
为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省厅明确要求各地: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整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把各项整顿措施真正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车主、见安全责任人的四见措施,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村、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凡发生农村校车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民警的责任。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紧密结合交通安全宣教工程和专项行动宣传攻坚战的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此次集中排查整顿的宣传力度,建立并落实违法校车运营监督举报曝光制度,形成严管态势,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强化联动机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教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建立定期例会制度,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要通过推行减免相关税费、完善农村客运网络等措施,不断探索农村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强化对下督察。省厅于11月23日至24日,派出44个督察组,由4位厅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农村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底数不清、隐患不明、排查不细、责任不落实的支队、大队,省厅交管局将予以通报。
省公安厅交管局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如发现存在超员、带病等不安全隐患的校车或没有营运资格和驾驶资格的黑校车,可拨打122向当地交警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024-86166111、86166122向省交管局举报。省交管局核实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周家祥)(东北新闻网)[责任编辑:夏明月] |